中国食品网讯: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恒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北市金鲜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鸡鲜鸡精,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江宁区季一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杭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栖霞区戴瑞先食品店销售的草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江宁区胡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秦淮区王玉青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本文: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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